旅行社飛機團票成本(真善美旅行社糾紛)

本篇內容為 2020 年上半年與真善美旅行社之糾紛過程,簡單來說因為 Covid19 (a.k.a. 武漢肺炎、新冠肺炎) 疫情的關係,我決定不去蜜月旅行(真善美旅社,奧捷),但當時的時空背景台灣尚未把歐洲列為三級以上警戒,因此我們的團無法退費,按「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十三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各款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因此我向真善美提出所有收據內容,包含歐洲費用與機票費用,然而真善美出示給我的電子機票中並無票價資訊,而是另外打一張明細給我要我付款,再次提出要求他們要出示跟航空公司來往的收據後,(業務)依然表明依法就是這樣的電子機票就合法,叫我趕快付錢,於是我只好走消保申訴流程了,本案已結案,真善美已在消保官面前出示收據,所以我也付了大概 15 萬左右給他們,本篇作為記錄,分享給網友跟旅行社來往的內容與旅行團的成本。

Blog 停更許久,其實草稿還有好幾篇要打 QQ,不小心拖稿到現在

前情提要

全世界的疫情在 2020 年一月時,大致傳染範圍還在中國,歐洲在一月底才在義大利有兩例中國人進入該國,所以對於我們二月底要去奧捷蜜月,我也是從一月就開始關注這件事,後來一月底義大利有案例時,我內心就覺得不妙,陸續開始關注歐洲的 Covid19 網站,尤其是奧捷的資訊,一直到二月中(02/19)後決定還是不要去好了,主要是因為回來的時間差不多要照高層次,但是當時回國兩週內規定都無法去醫院,然後產檢問醫生醫生當然說不建議出國 XD,所以才跟真善美申請取消行程,不過因為我知道太接近出團日,基本上只能退部分金額,但是基本上按照合約他們還是要出示收據等相關證明我才繳付多少金額。

索取收據

不過當我跟他們要收據時,他們只有出示歐洲那邊的團費,而沒有機票的收據。(中間因為他們說要索取收據所以並沒有馬上就處理,大概到三月底才又聯絡我們)。

取消費用通知書

歐洲團費收據

不過當然就憑這樣也是有點難證明歐洲的團費真的支出,所以我按圖索驥找到這間公司(現在 Google 找不到這間公司的網頁了,囧,當時還找的到,不知道是不是倒了),網站上面有他們的聯絡方式,於是我就寄信問了一下是不是有這回事。

後來得到的回覆是,我們確實跟真善美有合約,但是跟你沒有,所以無法回答你的問題 XDDD

好吧,那我就當有這回事吧,所以基本上歐洲的團費每人是 1236 歐。

再來就是因為他們一直不肯出示機票錢又要我付錢,所以我只好走管道申請調解了。基本上根據我的研究,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走各縣市政府的消保官,他們是隸屬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協會,基本資料我覺得可以參考這篇文章的解釋 背包客棧-整理–旅遊糾紛申訴方法,至於什麼旅行業品保協會就算了吧,根據 PTT 的網友描述,由於協會本身就是旅行業者組成的,他們會比較站在旅行業這邊,而且也不具備什麼法律效力,最好的方式還是直接走政府的,各縣市政府都有消保官,直接從行政院的網頁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 填寫後就會分派到該縣市的消保官了。

跳針叫我趕快付錢

基本上從給我清單後他們的業務就一直跳針要我付款。

以下截圖是 Line 的輸出檔(我把業務跟我的暱稱碼了)

基本上品保我也還是有聯絡,人很熱心,但是果然無法解決問題,而且電話還爆難打,當時旅遊業的相關問題應該真的炸了,於是最後還是決定走消保官。

04/17 消保官公文

上網站填寫之後一陣子就會收到公文了,由於第一次是只有請對方回答,如果對方不滿意就再上去該網站申請第二次調解,就會面對面了。

公文如下。

04/22 真善美第一次回答

而我收到真善美的回答是這樣的。

好喔,大致上就是說市場機制跟個資所以不能給我。那只好直接再去網站申請第二次調解大家面對面了。結果很好笑的是我之後收到存證信函。

05/13 真善美存證信函

這實在有點靠北,因為我有跟他們業務說我按了第二次調解,然後他們直接寄存證信函給我幹嘛,不過因為法律上存證信函只是一種浪費錢的東西,就是跟對方說你再不聽我的我就要告你嘍,那我只好也浪費錢一下了。

回函

05/28 第二次開會通知

可能高雄市的消保官最近有點忙,聽說很多旅遊消費爭議 XD

06/10 開會

因為開會沒有錄音錄影所以我直接描述了,當天是高雄分公司的女負責人(盧湘恬)來,該帶的文件也都有帶來,基本上她有出示團票的訂位紀錄、每個人的訂位資訊、匯款紀錄。

  1. 訂位紀錄顯示 2/11 訂票,每個人 32800 機場稅是 2624,該團一共 19 人。
  2. 訂位資訊也確實有我跟我老婆。
  3. 匯款紀錄是花旗銀行的匯款單,共 667,356。

由於確實出示了我想要的,所以會議我也沒有特別表達什麼。大致上就是這樣。不過楊消保官人很好,特別跟業者提到說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沒有消費行為的話税是應該退費的,盧小姐說阿聯酋過去不大會退這筆,但是還是會回去跟阿聯酋協調看看。然後雙方就簽下會議記錄就離開了。

回去後就直接把差額匯給真善美了。

後來九月的時候收到真善美盧小姐的 line 說阿聯酋可以退機場稅給我們,所以我又回收了 5248 元。

基本上整件事就這樣落幕了,當然機票錢是原價,團報怎麼可能票價還是3萬2,但我也不知道阿聯酋的退傭是多少。因為真善美也不可能減免退傭的錢給我就是 XD 基本上遺憾的就是寄存證信函給我們跟沒有扣掉退傭這兩件事。